老百姓★华仔
发表于 2012-8-12 23:12
终究还是男方的错,按文中描述的孩子他妈那么善良,就是男方犯点错误她也会谅解的!男方若不想离婚,小三怎么耍泼也不会选择离婚的,现在后悔难过,没用!
长河源头
发表于 2012-8-13 07:39
第一人称未必是自己,第三人称未必是他人。如果不是楼主本人怎会写得如此感人?
无谓花
发表于 2012-8-13 08:50
看了后鼻子酸酸的,真情还在就好,挺感人的,祝福他们永远的一家子!
千千阙歌
发表于 2012-8-13 13:24
结果看了很感人
筱诗
发表于 2012-8-25 17:54
大家都一样,喜欢把故事与作者联想到一起。。。
春去春又来
发表于 2012-8-25 20:55
你的文章真的很好,有小小说的味道,感情细腻,行云流水,如果要是多一点矛盾冲突,净水里有微澜,包袱抖在最后就更好了。我说的不一定恰当,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