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一平民 发表于 2012-8-4 08:28

坑爹啊,开警车到花亭湖游泳!

某日傍睌,在花亭湖天然浴场.发现一辆牌照为皖O~H0***的尼桑车.由于是本人第一次发现,就不公开车牌号了,也善意提醒这位开车的老兄低调一点,希望公安机关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别太摆谱了!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2-8-4 08:39

也好呀,有突发事情可及时出警呀

飞龙在天 发表于 2012-8-4 09:15

有突发事情可及时出警呀;P

长河源头 发表于 2012-8-4 09:22

很正常啊,据有关部门统计,公车真正用于公务只占使用率的三分之一,剩下的分别是官员家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由此又想到一项调查说,我国平均26个老百姓养一个公务员,是西方国家的四倍还多。实则大家想想远不是实事,因为我们还得养他们的家属啊!

惊蛰之雷 发表于 2012-8-4 09:27

我还看到了一辆

惊蛰之雷 发表于 2012-8-4 09:28

可惜我莫得开

你的女人 发表于 2012-8-4 09:36

在当今社会应该不是什么新闻了。很正常。。

平岭小学 发表于 2012-8-4 09:51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P

松树林 发表于 2012-8-4 10:45

其实管理也是很严格的,也许是有其他公务。

中庸至和 发表于 2012-8-4 10:54

在太湖这种事情不足为怪啊,几乎每个小区里都停放有公车,尤其是在大酒店门口格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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