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梦里水乡 发表于 2005-10-15 16:10

高兴2005.10。12/10.13/10.14/10.15。。。。。。。

因为我再不用從別人身上去尋找信仰。。。
心再也不会流浪。。。
再也不用在1111喝的烂醉。。。
大家祝福我吧~~~~~~

飞飞 发表于 2005-10-15 17:22

祝福~~~~~

可爱的蚊子 发表于 2005-10-15 23:04

好久不见你了....怎么了..小弟弟...............是不是有了新的愿望新的开始.....

eternity 发表于 2005-10-16 16:11

他要睡觉了

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05-10-16 16:15

呵呵
不用在1111喝醉酒??
哈哈
恭喜你啊 梦兄,什么时候把她带回家给我看看啊?

去梦里水乡 发表于 2005-10-21 06:43

呵呵
还是随风了解我~
告诉大家:我找到自己的心灵归属了~

云上波涛 发表于 2005-10-21 08:14

莫非是浪子找到家了?可喜可贺!

王下七武海 发表于 2005-10-21 11:17

晕,这么明显的意思很多人怎么都没看出来哦!
1111是光棍节,既然说光棍节不用再喝醉肯定就是有女朋友了嘛!
梦兄,祝福你哦!
有时间带女朋友还有你姐姐一起来我家做客啊1

王下七武海 发表于 2005-10-21 11:17

10.12日,这对你可是个非常的日子,你最好一直记住!
不要学我,我什么时候开始的都不记得了,没个纪念日!

唐凯南 发表于 2005-10-21 12:19

祝福!愿普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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