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鱼
发表于 2012-7-23 11:35
了结
本帖最后由 美人鱼 于 2012-7-24 19:50 编辑
此事完结,谢谢大家。
执笔画爱
发表于 2012-7-23 11:56
想想都恶心..........
鱼鹰
发表于 2012-7-23 13:18
不喜欢吃火腿肠。
李子路
发表于 2012-7-23 13:51
何必呢?好好商量一下陪2包就得了。
江南风
发表于 2012-7-23 13:53
恐怖,幸亏我不吃。
茶赢天下商贸
发表于 2012-7-23 13:59
乖乖!双汇的人就是不一样啊!!!够狠!!!!!!!毁灭证据!!!
万里之外
发表于 2012-7-23 14:32
怎么与你联系?许多网友会做。
太湖县直机关
发表于 2012-7-23 17:03
以后再也不让仔仔吃了
流冰
发表于 2012-7-23 18:55
双汇!该“双规”了............
彼得
发表于 2012-7-23 20:03
这事如果发生在我身上,绝对要让那只“业务员”当着面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