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机构 发表于 2012-5-8 10:28

本帖最后由 万家机构 于 2012-6-12 19:42 编辑


阿妞 发表于 2012-5-8 11:14

让我想起当年的悟本堂。

红豆生南国 发表于 2012-5-8 20:06


      对一件新生事物不理解是很正常的,但我们不应该轻易地肯定或者否定!至少在下结论之前应该去全面的了解一下,了解后还有疑惑可以再假以时日进一步考察。在这个基础上再分析,然后再下结论不迟。
   就“万家购物”这种新的商业模式,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去分析:
    1、对消费者是不是有利?
    2、对改变近年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的不良现状是不是有利?
    3、对国家当前“刺激消费”的经济政策是不是有利?
    4、凡事有利也有弊,“万家购物”当然也会存在一些弊病,那我们还要分析它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红豆生南国 发表于 2012-5-8 20:14


我们不妨看看一个较早参与万家购物的消费者写的一封信,从一个侧面了解一下这种模式:

             《给免费经济的倡导者--万家购物董事长应建成的一封信》

 应董:

  新年好!

  也许你看不到这封信,或者不屑看这封信,但我还是要代表全球70亿消费者给你写这封信。

  “消费满500元,返红利500;消费满1000元,返红利1000;多买多返,红利不断。”“消费=存钱=免费”......我在想,不管是你还是你的团队,能想到这个招数的人,是完全够资格成为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了。谢谢你这位“免费经济的倡导者”,你让我们真正感受到共产主义来得这么快,这么实在。

  说实话,几千年来的传统行销模式: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零售商——消费者,这种方式让我们简直受够了,中间环节多,假冒伪劣商品猖獗,“假大空”的广告误导,真的是商人商人只知道“伤害别人”,“中间商”实际是“忠奸商”并存。更可恨的是生产者、经销商、广告商都在赚钱,而我们消费者永远只是花钱的主,羊毛还要出在羊身上,凭什么嘛?我们根本就不是上帝,而是奴隶,我们是任人宰割的羊。

  还是你好,在这个“诚信”沦丧的时代,通过万家购物这一“傻瓜平台”:经销商——万家购物——消费者,结果将中间节省下来的费用用来回馈给我们消费者,将本来给其他地方赚的钱, 拿回来给我们大家分!让我们把花出去的钱拿回来,买多少返多少,真的很爽。

  请相信,我们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一家店门口挂着:消费满500元返红利500,满1000元返红利1000;另一家店门口还是挂着:7折优惠,最后10天。或者是“门市到期,亏本大削价”之类的横幅;作为消费者的我会走进哪家商店?答案是肯定的!第一家噻。后一家商店这种打折促销的模式早已让我们消费者麻木了。更何况他们给我们的那个所谓的消费券其实是个骗局,它的陷阱就是给我们消费者设置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我们消费者在使用消费券的时候还需要不停地购买、循环消费;“满100送100”表面上看是“买一送一”,很美,实际上根本不是5折的概念,而是典型的虚标原价、以此充好的不诚信行为;而且往往是商家为了将一定资金流笼络在商场,诱导消费,让消费者需要付出更多时间和金钱。大家平时连看都不想看那些大街上散发的“购物券”就是明证吧。

  “消费满500元返红利500,消费满1000元返红利1000”天上真的掉“馅饼”吗?天下真有免费的午餐?其实啊,在现实生活中每天都有类似的神奇传说,我前几天回老家就免费吃了几天的饭呢,在身边“存话费送手机”不就是相当于免费拿几千元的手机?购房赚几倍的钱不也是经常在上演?买保险能理财大家不是也很认同?我觉得并不希奇,其实,这就是消费资本论里“时间换空间,空间换利润”的现实版。而你这个万家购物,就是每天将全国联盟商家交来的营业额的16%拿出5-10%给累积消费满500的会员平均分红,每天如此,一直到每个人都分回500元为止。我认为这是切实可行的。按全国30万商家是你的联盟商来算,每家每天就算只交一个会员消费的500*16%=80元,总额就达2400万元,1个月就是7.2亿元。未满500的会员累积上交平台管理费每月算2亿元,共11亿元。而每日联盟商家上交80元,按80元除以16%,当日消费额为500元,取得一个分红权,按消费500元返1元的活动方案,当日取得分红权的有30万个,万家需支付30万元,结果仅占收取上交平台管理费的1。25%。剩下了平台管理费98.75%高达2370万元的资金,正如保险公司、体彩中心、商业银行一样,属于低风险的保值增值资金,时间总是由时点组成的,这样的话,资金链的确不会断裂。

  加之你还有一些别人没想到的盈利方式,你那万家购物网络商城点击率正如日飙升、你代购(含淘宝)网站的商品也要收代购手续费,你适当的时候还可以上市,风险投资公司也会盯住你为你注入资金。没办法,谁拥有消费者谁就拥有财富。假设你全国有30万家联盟商家,每家按300个会员计算,你将拥有9千万个会员,那时你什么东西卖不出去?加之“消费满500元返红利500,满1000元返红利1000”的红利计划来吸引眼球;你一定会成为商家、会员大家共同的香饽饽。那时你哪怕只赚1%,1%0都很恐怖。

  作为经销商,据说只要是品牌商家,也不需要任何费用就可以成为“万家”的联盟商家,并且多了一个产品行销渠道,尤其是免费有了个网上商店,万家会员主动上门购买商品一点也不稀奇;经销商是完全可以借“万家购物”这样非常有效的促销手段来锁定老顾客的,并且老顾客还会自告奋勇参与转介绍,成倍增加营业额,这是多么好的事情啊;我相信有一天,很多的联盟商家就好比是万家购物这一大卖场的一个窗口,到那时,在全国各大、中、小城市肯定能看到很多商家门口都挂着万家购物的标识。真的是实现了让全国的商家联合成为一个整体,用最小的代价就获得了最大的回报,业绩和收入可以迅速提升。这是其它任何加盟连锁,甚至沃尔玛也不想看到但又不得不看到的一幅繁荣景象。顾客群加大、重复购买的多,“薄利多销,量大从优”,生意越大才能越赚钱,人气越旺的地方就越有人来,客走旺家门嘛。我算了个帐,假如一个食品店,原来卖1个面包,就算能赚10元,一天卖100个,结果也就是赚1000元;如果通过“万家购物”这个平台,若能卖出1万个,每个就算只赚1元钱,结果商家就赚到了1万块。1万块难道不是1000块钱的10倍?不成为万家的联盟商家的商家,我估计是“傻瓜”。

  老应,所以我大胆地告诉你,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怀疑,怎么骂,起码我们消费者是买账的,起码商家也是欢迎的。因为人人都是消费者,人人都会讨价还价,讨来讨去最好是想不花钱就能消费,看在哪里消费能使自己获得最大实惠。如果同样的商品,同样的价格,在其它地方消费,消费者一辈子都不会多出一分钱,而到你们“万家”的网站上或者是联盟商家那里消费就可以把花掉的钱“拿”回来,我们肯定愿意。

  我国电子商务去年的网上零售市场就突破了1924亿元,而淘宝在去年11月11日单日成交就搞到33.6亿元。足以证明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正如许多人的共识:“守着一个商铺,不如守着一台电脑;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而其它好多团购网站通过“团购”“秒杀”促销方式取得巨大成绩,但消费者照样要花钱,照样有可能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而你这种方式对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绝对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和贡献。消费者每天有返利,他自然可以大胆消费,商家有利可图,又没少赚一分,他自然更注重维护产品品质和自身的品牌了。

  所以,你作为万家购物的董事长先生,我要特别地祝贺你!你2011这一年大获丰收的确可喜可贺,自2010年7月16日你正式运营以来,注册资金由50万元升级为500万元,在全国2000多个县市区设立代理,拥有3万多家联盟商家,累计营业额近100亿元,上缴税金8000多万元,这真的是奇迹啊。你还应邀出席了金砖五国三亚峰会论坛,2011年10月16日,还在北京远望楼举行万家购物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座谈会。你成为“2011中国数字商务领军人物”,还获得“中国电子商务十大信用典范”等荣誉。你真的是完美地将“各方利益的汇合点”都结合在一起了,彻底打破了传统的纯消费观念,是变消费奴隶为消费上帝的最好诠释。你绝对不同于国家原来发放购物券、家电下乡补贴等所谓的民生政策,你是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的理论创新。你这种模式我认为能很好解决民生和拉内需促消费的大问题。消费者、商家、万家、国家,各自的利益都可以实现最大化,并形成良性的内循环。你的推行必将爆发出无尽的能量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再发展。所以你是缔造商业神话的创作者,你的化茧成蝶完全有可能打造成全球最大的行销通路,甚至超过“沃尔玛”“淘宝”的发展史,你将是世界的真正“销售之神”,你将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江南风 发表于 2012-5-8 21:34

朋友们赶紧行动起来,相信自己一回,现在全国通过万家购物买东西的顾客是越来越多了、早日买早日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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