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淡人生
发表于 2012-5-7 11:33
希望孕妇没事,也希望肇事者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闯荡江湖
发表于 2012-5-7 13:03
派出所人真的在睡觉呢,
你报案都没法子,他不管的。
飞尔
发表于 2012-5-7 13:14
严惩不贷
星期天的心情
发表于 2012-5-7 13:39
小胡爱小毕 发表于 2012-5-7 09:03
自首是孬子
自首是孬子的话,那我告诉你不自首就是死。太湖就是没素质。气愤。
我为你而上网
发表于 2012-5-7 14:01
:funk:希望孕妇没事
方程式
发表于 2012-5-7 14:31
可报警,公安调取监控,严惩不贷!
火与冰
发表于 2012-5-7 18:14
只要知道车牌,交警有n种方法对付他。自首吧,这是唯一的出路
周亮
发表于 2012-5-7 18:20
小心啊,,,
红太阳超市
发表于 2012-5-7 18:24
车牌!目击者都有,直接报警抓人就是~~
失之淡然
发表于 2012-5-7 18:38
希望孕妇平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