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黑夜:床与灯
床床一生伟大
床一生幸福
床用三尺之躯承载历史
承载光明背后
所有的软弱和秘密
黑夜赐予床的一切
床心满意足的接纳来者不拒
之后有暂时把它们归还光明
我就亲眼看到床将我的祖父
送到它棺材兄弟的怀抱
床尽忠职守
而今我就睡在祖父睡过的床上
然而床却说:
我最大的遗憾是半生空虚
灯
灯与夜的关系暧昧不清
灯誓死与夜为敌
灼热的骨头将夜劈开
暗红的伤口
于是夜转身离去在远处
凝神观望。说:
不是我畏惧灯,是因为
我良知未泯
灯却很少与夜对峙到底
多半是亮到半夜就灭了
一次我看见一个孩子
手提一盏灯在白天行走
人们说:看!
又一个疯子
灯却在孩子眼里大笑不止 老凯又转向了哲理诗的写作!床与灯的哲理引人深思!!!恩,好啊! 是的,这中哲理诗在我们版以前见得不多,这是很好两首,学习了。从整个思想内涵上来说,作者已经将自己精辟的思想贯穿到了字句当中,可以说是完成了他借助诗歌形式表达思想的任务;从字句的运用来说,我比较欣赏其中的“我就亲眼看到床将我的祖父
送到它棺材兄弟的怀抱”
“然而床却说:
我最大的遗憾是半生空虚”
“灼热的骨头将夜劈开
暗红的伤口”等几句,不过最后一个,“灼热的骨头将夜劈开/暗红的伤口”我建议您稍微修改一下,改成““灼热的骨头将夜劈开/裸露暗红的伤口”是否更好一点,望斟酌。 我不这么认为,”
“灼热的骨头将夜劈开
暗红的伤口”
这是诗歌的句式,随处可见,所谓一句话做两句说!其意在于充分的强调!
从我的理解来说,正因为"灼热的骨头将夜劈开"所以才有"
暗红的伤口"而加"裸露"似为多余!
而作者充分借用一句作两句的诗歌句式,将"暗红的伤口"惊心动魄的呈现出来!"暗红的伤口"这个偏正短语,其实就是一个意象,说白了,就是将这个意象突显出来!这是作者的用心之处!
读者不妨仔细品读,"裸露"加与不加,哪个更能突出诗歌的力度!哪个更能让人直观的感受诗歌语言的张扬!
我是有话必说,这是我的观点!呵呵!不要见怪呵!美丽的姑娘!老是跟我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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