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小偷
本帖最后由 小天狼星 于 2012-3-14 15:25 编辑A这个人性格比较孤僻,平时和人交往得也不算太融洽,而且也确实有许多毛病,总之公众形象不太好,一天某地遭遇失窃,恰巧A在场,而且有人就说是A偷的,实际上当时A确实没有偷,而是另外一个人的行为不是A的错。于是一时间大家热议纷纷,说A这个人怎么这么不道德,怎么能随便偷别人的东西,A觉得很委屈,于是出来澄清自己是清白的,可是由于A一贯公众形象太差,无论他怎么喊冤别人都不相信,尽管有少数人怀疑确实冤枉了A,但是被BCDE等人反复地描述反复地说也就认为了A确实就是那个小偷。于是A从此呗贴上了小偷的标签,走到哪里都受到别人的指指点点,使得A的性格更加孤僻。直到有一天真相大白证明了A确实被冤枉了,可是A曾经的委屈和精神损失却无人能买单,BCDE更是无能力去为他买这个单。
这社会言论的确是自由,很多人也喜欢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帜在并无事实依据仅凭自己单方面的判断就给谁谁扣个帽子,喜欢把自己的主观意识带到公众场合来发表,从而也带动一群这样的人,要谴责这个要谴责那个却从来不去谴责自己。就那个网吧附近杀人事件来看与这个性质有点像。说实话就我个人而言对医院对110的印象不太好,他们的公众形象和社会信用度也确实不怎么样,但是这并不代表在这件事情当中他们就真的如别人描述的那样麻木,如果的确是麻木的我只能说是他们自甘堕落,都该去谴责去声讨,把他们放在道德的法庭上去开审,但是如果描述者并不是在现场清楚整个事情的真相,而是仅凭其它信息得到的消息就把自己的主观反对意识拿到这个论坛上来发表,这种行为本身就不道德,如果事实不是这个样子,那么我想请问就这件事情而言,医院和公安部门所受的社会信用损失谁来买单?谁来负这个责任?是不是就因为他们的公众形象一向不好就该为不存在的事实接受损失接受委屈?我无意去辩白什么,这件事情也许是事实也许不是事实,但是我想说的是在这种事情的当口我们真的不能认为自己的主观意识就一定是对的,不能一厢情愿认为自己有权利去谴责自己并不清楚的事实。
当然我还想说说医院和110,你们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自己,如果不是平时你们给别人的印象太差,这次至于那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相信别人的话把矛头指向你们么?我觉得要想让大家都信任你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树立自己的社会形象,建立自己的信用档案,否则真不敢保证下次还会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事情。 看了 不能随便发言今天不让我发帖了:hug: 客观、理性发帖、跟帖,不能凭主观、臆断误导网友 亲爱的太湖 !你怎么了???????!!!!!!!! 用事实说话!行不。 看了,无语 值得反省。。。 信用问题很重要 不过 人也有言论自由的 本帖最后由 caixiao 于 2012-3-14 20:22 编辑
楼主说得在理,不能首先来个有罪推论。
公安和医院其实是两个处在风口浪尖的部门,干的往往都是不讨好的事。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