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为谁止 发表于 2012-2-14 19:41

连足疗店的女纸抖相信能做女朋友?第二天就给她买三金?还报警?弱智的银啊!

太湖空间 发表于 2012-2-14 19:51

痴胚一个还好意思发贴,偷鸡又成反赊一把米,也配混江湖。

太湖人在省城 发表于 2012-2-14 20:09

       爱情有风险,用情(钱)需谨慎!呵呵下不为例哟。

谁把谁当真 发表于 2012-2-14 20:39

经不住诱惑

家具人 发表于 2012-2-14 20:47

222222222222222222222,很2!!!

被征服 发表于 2012-2-14 21:02

2哥!:Q:Q:Q

阿婷 发表于 2012-2-14 21:24

估计是未碰见过美女,男人啊啊,教训啊,金钱买教训,好色之徒的下场

海_静 发表于 2012-2-15 10:10

楼上的说的太狠了吧哈哈,但是也真的是一个教训!

周亮 发表于 2012-2-15 10:12

这种事情多呢

周游世界 发表于 2012-2-15 11:27

呵呵。一万多就当是嫖娼了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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