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风的蔷薇 发表于 2012-2-29 15: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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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还在里面上班,是有此事的。
星期天的心情 发表于 2012-2-24 2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事情有结果了吗?
有了,总共陪尝了我5000元,谢谢县劳动局几位好心的领导,特别感谢劳动局的那位阿姨,我忘记姓什么了,谢谢他们,好人一生平安!
八月的周末 发表于 2012-2-11 2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求职中要知道合理的保护自己。
入职的时候最好是签订劳务合同。
就是因为签了劳动合同,才会去告他们的。
一方 发表于 2012-2-11 2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找公司领导说出解雇你的原因,以便以后吃一堑长一智,从中也能了解自己的不足
他们看不顺你,随便找个理由,没有说理的余地。
找律师咨询下,维护自已的权利。
都赔偿了,是不是不准备去上访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