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花炮!真的是优良的传统?真的值得大大发扬光大?
传统回归的呼声越来越高,夜半放鞭炮花炮的习俗回归了,可这一回归到底让民众得到的是什么?可怕的震耳欲聋的噪音?危及人身安全的潜在危险?硫磺硝烟有如战争般的环境破坏?国家是不是该禁止这一习俗呢?
请大家谈谈对“放炮习俗”的看法。
晚上放炮竹我不喜欢,吵死了, 燃放烟花爆竹——建筑在痛苦之上的“欢乐”
让我们来看看去年春节过后的一组数据:据统计,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全国共发生火灾6493起,死86人,伤57人,直接财产损失2140万元,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2315起,占总数的35.7%。而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身伤害还未计算在内。
据了解,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含有硫磺、木炭粉、硝酸钾,有的还含有氯酸钾。制作闪光雷、电光炮、烟花炮、彩色焰火时,还要加入镁粉、铁粉、铝粉、锑粉及无机盐。当烟花爆竹点燃后,木炭粉、硫磺粉、金属粉末等在氧化剂的作用下,迅速燃烧,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及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同时产生大量光和热而引起鞭炮爆炸。纸屑、烟尘及有害气体伴随着响声及火光,四处飞扬,使燃放现场硝烟弥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严重污染空气。这些气体对人的呼吸道及眼睛都有刺激作用。
燃放鞭炮不仅污染空气,飞扬的纸屑、烟尘落在地面上,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据测定单个闪光雷爆炸时,其噪声至少在130分贝 (dbA)以上,成为噪声公害。此外,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
除此之外,烟花爆竹生产制造企业出现的一次次触目惊心的事故也使得人们不得不正视禁放这个话题。仅以江西以例,就在江西万载12月30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之前,不到两年的时间,江西发生过三起重大烟花爆竹事件:2000年的“3·11”萍乡上栗县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2人受伤;2000年的“8·4”萍乡上栗县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26人受伤;2001年的“3·6”万载芳林村小学重大爆炸事件,造成42人死亡、27人受伤。
如果没有鞭炮声,花炮的火花,年还叫年嘛? 古人放爆竹为驱赶野兽的行为,聪明!
今人放爆竹为图吉利,理解!
爆竹厂应民众所需生产,也理解!
可是有很多不理解! 我不喜欢 适可而止。滥放会让邻居讨厌的。
不放炮竹!那税务部门过年不就没乐了吗?! 夜深人静时千万别放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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