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弥陀法庭节前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春节前夕,太湖县法院弥陀法庭抓住春节前当事人返乡这一有利时机,集中警力开展一次执行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效果。1月14日下午,尽管天下大雨,道路泥泞,法庭干警仍驱车来到北中镇元畈村陈某家中,陈某因与怀宁某电杆厂买卖合同纠纷,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陈某2010年10月30日前支付电杆厂货款6700余元。但逾期后陈某一直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电杆厂遂申请强制执行。法庭发出执行通知书后,陈某一直躲避执行,并于去年外出务工。这天陈某因天下雨未出门,见到法庭干警进门大为惊讶,急忙表明说过几天送钱到法庭去。鉴于陈某多次躲避执行,执行人员决定将陈某拘传至法庭。慑于法律的威力,陈某通知家属将全部执行款送到法庭,该案顺利执结。
1月15日上午,法庭干警驱车来到百里镇南斗村王某家中,王某夫妇因拒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县计生委遂申请强制执行。在王某家中,王某夫妇正好于前些天返乡回家。通过执行人员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王某夫妇主动履行部分义务,余下部分再做计划分期履行。当天下午法庭干警又来到百里镇共和村方某夫妇家中。方某妻子鲁某见到法庭干警表示丈夫在外打工未回家,自己在家带小孩无钱履行义务。但法庭干警在与附近群众交谈时了解到方某前几天已经回家,估计是见到法庭警车后躲到别人家以逃避执行。执行人员遂决定暂时撤离。次日清晨,法庭接到计生办干部举报说方某回到家中,执行人员急驱车到达方某家中,方某仍是一副要钱没有的架势,拒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反复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仍无效果,法庭遂决定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在拘留所里,通过法庭及公安干警法律教育,方某终认识到拒不履行没有出路,开始积极筹款主动履行部分义务,余下部分由其亲属担保分期履行,法庭遂决定提前解除其拘留。
通过一个星期的集中专项执行,在当地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使得许多当事人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裁决将会受到法律制裁,纷纷主动到法庭履行义务,或是与申请人沟通达成分期履行协议,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在集中执行期间,弥陀法庭共出动警车20余台次,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28人次,拘传被执行人3人,司法拘留1人,执结案件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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