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在天
发表于 2012-1-9 19:54
“如果要搞试点,就得提前设计好一些行政手段,能够掌控住局面。比如把这些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到其所在的区县这级政府手中,先确定责任对象,万一出现了小产权房,我们可以此确定需要对谁进行问责。”上述地方国土厅长称
飞龙在天
发表于 2012-1-9 19:54
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上月底接受在线访谈时则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其产权还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性质也不变,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只是允许用租赁的方式租给住房困难的家庭。而且整个建设当中也要严禁占用耕地等,也是有一定的限制。
飞龙在天
发表于 2012-1-9 19:55
“不是说想盖就盖,不是说借这个名义把土地所有权变化了,也不能变相地卖了。所以它和小产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冯俊称。
平岭小学
发表于 2012-1-9 20:03
路过,顶一下。:curse:
飞龙在天
发表于 2012-1-9 20:10
平岭小学 发表于 2012-1-9 20: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顶一下。
谢谢顶帖,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