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摄影 发表于 2011-12-8 08:43

请政府出面收场

本帖最后由 美达摄影 于 2011-12-8 14:38 编辑

   前些时候,本人曾用“再次呼吁”为题发帖寻求政府对古树的重视,结果与意料中的一样,白费了口舌。
      昨天下午,在家的发小又打来电话与我,说那棵古樟终被挖倒,事已如此,我们也只能随它去。
      如今问题已不在树让不让运走,而是买树人请的挖机与铲车,将我们陶龙陶湾两个老村民组,与河对岸唯一相连的石拱桥压得开裂了。这座石桥是90年代我们两个小组出资出力,费尽周折好不容易修建成功,如果就这样被损坏,我们那一方的百姓感情上是很难接受的。现在,我们那里在家未出门打工的人已将挖机等物件控制,赔偿条件没谈好绝不放走,看来事态还会不定向的扩展。
      为了一方百姓的平安,我在这里还是要求我们所在地的政府出面调停一下,以免事态扩大。其他的我也不想多说,愿相关部门能当回事从速处理......

鸣不平 发表于 2011-12-8 08:49

政府不作为,现在好多樟树,桂花树都挖到买了。林业局只管收钱

天罗山下 发表于 2011-12-8 10:03

支持:o:Q:dizzy:

谁把谁当真 发表于 2011-12-8 10:13

贻害子孙的行为

松树林 发表于 2011-12-8 10:18


贻害子孙的行为

平淡是真 发表于 2011-12-8 10:30

建议楼主发到政府论坛去,效果会好点。。

黄鱼 发表于 2011-12-8 10:38

现在的政府只管捞钱,其他只要百姓不造反就没事,真造反就镇压。

黑魔剑士 发表于 2011-12-8 11:58

可以直接打电话向省市相应的部门反映、、、不要让这种行为继续下去

勇者无敌 发表于 2011-12-9 15:37

经北中镇政府核实,该村两委已于日前到该组进行调处。据村民反映,古樟出卖是经本组社员同意的,买树人持有县级部门出具的采伐证,系合法采伐;石桥是90年代由交通局拨款修建,目前该村正在与村民、买树、卖树当事人就桥梁损坏一事进行协商。
北中镇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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