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加索的微笑 发表于 2011-11-27 17: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莫非出了校门就是“野外”了?
每月都有一次20公里上的徒步训练
不知道现在校长是谁?之前是老卓....:( 太湖县民政局拟撤销部分社会组织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拟对累计三年以上未接受年检的部分社会组织予以撤销,请相关社会组织在此公告后15日内与县民政局联系,提出异议并交回等级证书及印章,逾期不到不交的,自本公告期满后正式公告撤销。
拟撤销的社会组织名单:
一、社会团体名单
1、太湖县集邮协会 13、太湖县养猪协会
2、太湖县水利学会 14、太湖县渔业协会
3、太湖县农学会 15、太湖县养鸡协会
4、太湖县医学会 16、太湖县老委员联谊会
5、太湖县中医学会 17、惠民猪业协会
6、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 18、太湖县蓝球协会
7、太湖县新闻工作者协会 19、安庆市太湖县油脂协会
8、太湖县护理学会 20、太湖县京剧社
9、太湖县桥牌协会 21、太湖县交谊舞协会
10、太湖县财政会计学会 22、太湖县城西乡养殖协会
11、太湖县珠算协会
12、太湖县工业企业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新华职业培训学校
2、新世纪科技职业学校
3、太湖县电子技术学校
4、太湖县农民工科技服务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4187542
太湖县民政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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