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如果喝到第三盒时产品还在保质期内,就说明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可以找经销商协商,或者找生产厂家。
第三 购买时是否有有效的收据或者发票,口说无凭。 我也买的是那批次的。小孩喝的。也不知道有没有问题。没在意。 沙漠之狐 发表于 2011-10-16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注意到你的表达是喝到第三盒,是一天喝三盒吗?购买的时候没有变质,恐怕就不是商家责任。
八月22号出厂的,九月18号买的,19号第一盒,20号第二盒,21号喝的第三盒,儿子喝出来的,我也尝了,当晚就送店里去了。
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肚子疼没有,疼了就去医院开个证明,证明你是喝光明牛奶喝的,然后发到网上去,让光明像三鹿一样倒塌。 事实告诉我们,购买商品,尤其是食品性的,一定要商家提供国税正规发票,这是维权的唯一法律依据,如果没有,只有自认倒霉了。 如果商家不提供发票,就拨打12366税务热线举报商家,再不行,就继续拨打12366或向上级税务部门投诉当地税务部门不作为;有了发票后,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就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商家,再不行,继续拨打12315或向上级工商部门投诉当地工商部门不作为。 幸好我噶孩子以饭菜水果为主,尽量少喝牛奶饮料,甚至能不喝就不喝,喝开水、喝茶。不过,买菜买水果也要注意。 破天一剑 发表于 2011-10-17 2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商家不提供发票,就拨打12366税务热线举报商家,再不行,就继续拨打12366或向上级税务部门投诉当地税务 ...
可惜当时没要发票,也只能吃哑巴亏了 那家态度是不大好,我以前常去她家店买,后就没有去过,我连她卖的光明牌子的都不买,(因为她是太湖光明牛奶的代理商,你只要在太湖买光明牛奶就是在替她销货),要买就买别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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