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忍人 发表于 2011-8-15 1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地球人都清楚事情真相 你就不要坑别人钱了
你用心何在?说这话你良心上过得去吗?
方程式 发表于 2011-8-15 16: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何老师参加工作以来教书非常敬业,对学生非常关心,管理的班级也深得家长的好评,,楼主不要因为此事而 ...
我没有说他的工作不好,但是做人有这样的吗?何况身为教师,普通农民都不会干这样缺德的事情的。
长河源头 发表于 2011-8-15 0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过后非常气愤,不要说是一名教书育人的老师,做为一个男人,最起码要敢于承担责任,一味逃避是想推卸责 ...
谢谢你的正义,我说的都是实事,在小池那边很多人都清楚的,没有谁想讹谁,但是前期的抢救病人的医药费,他责任分内的还在躲,连普通的农民恐怕都做不到,而作为教师的他,是在是令人难以相信与接受!
舒老师 发表于 2011-8-15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来是这样,倒霉的何老师,工资收入又不高,怎么办呢?
正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我知道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他是跑不了的,现在抢救病人前期用了那么多钱,后面还有二次手术、、、先不说赔偿,他连责任分内的前期医药费还在躲,他应该为病人分担他分内的吧
本帖最后由 舒老师 于 2011-8-17 16:42 编辑
世之道 发表于 2011-8-15 18:25 http://bbs.thhome.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知道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他是跑不了的,现在抢救病人前期用了那么多钱,后面还有二次手术、、、先 ...
如果事情的真相是“何老师被别人撞了,在倒地的一霎那碰到了楼主,撞何老师的人到底是谁,一直搞不清楚!”何老师选择逃避也是出于无奈,我知道我们农村教师收入并不高,哪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呢?
证据不明,我们在这里也扯不清。楼主只有走法律程序,我想无论如何何老师责任分内的医药费是该付的。依我愚见,如果撞何老师的人找不到,何老师该负的责任可就大了。
我还想说的是:
1. 各位网友要就事论事,这事与何老师教书好坏、平时为人咋样毫无关系。
2. 楼主和何老师都是受害者,真正该受到谴责的是造成这次交通事故的逃逸者。
当事人应该按照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承担责任,若双方不能通过法律调解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抹黑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从抹黑他的职业开始。自然有不服这个职业的人为之起哄叫好。
什么时候楼主明白了这个,并且能发出新的证据出来,发个新帖,这个帖子带有严重的人身攻击和职业歧视倾向。锁定了。
交通事故,还是应该首先要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然后走该走的程序,在家园里没有什么证据,叫人怎么评说
楼主这种对不同意见看法听不进去的方式很让人难理解!
交通事故责任有交警认定,跟对方的身份没关系,老拿老师来说事有啥意义?你把交警认定的责任书发上来看看不就得了。
出了事,就因为对方是老师,你就可以这样侮辱他?别的网友说何老师的平时工作好有什么不对?那对方要是富翁、公务员、或高官,那不知道你该怎么说?
就事说事,跟他是什么身份应该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