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家园论坛用户守则
太湖家园论坛用户守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太湖家园网秩序,保障论坛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太湖家园网用户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太湖家园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向所有太湖家园网用户提供的社区服务。
第三条为享有论坛各项正当权益,论坛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规定的全部条款并按照太湖家园网页面上的提示完成注册程序,成为家园论坛正式用户,享有论坛权益,承担论坛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为家园论坛的基本规定,其它一切家园论坛规定和规则,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二章 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家园论坛用户人人平等。
第六条家园论坛用户应遵循的规定和义务:
1. 用户应当对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 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可能因论坛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 论坛用户应当遵守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
4.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七条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太湖家园论坛管理人员。因骇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太湖家园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论坛用户有在论坛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九条论坛用户有权依照论坛招募申请的相关规定申请担任版主以及其它论坛职务。
第十条论坛用户认为自己在论坛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论坛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
第十一条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寻求太湖家园网其他业务支持与帮助的权利。
第十二条论坛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遵守论坛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论坛服务;
5.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6.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7.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8.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家园论坛的行为;
9.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告知论坛管理人员;
10.禁止未经论坛允许发布广告;
11.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12.禁止利用bug扰乱论坛秩序;
13.严禁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社区利益的其它行为。
14. 家园论坛保留所有帖子的最终操作权。 第十三条如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论坛管理员、总版主、版主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家园论坛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第三章 ID管理和发帖规则
第十四条ID注册、用户头像、头衔和使用昵称的注意事项: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真实姓名、字、号注册和使用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2、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注册和使用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3、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用户相同、相仿的名字或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4、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和情色打擦边球的ID和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5、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浏览不适的ID和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6、禁止注册具有侮辱家园用户或其他性质的ID和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7、未经家园论坛许可,请勿使用家园、管理员、版主或家园各版块名称以及标志做为ID和用户头像、头衔、昵称;
符合以上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注销。
第十五条论坛注册之日起两年未登陆ID,论坛有权收回。
第十六条用户不得利用本站发布、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所规定)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七条论坛管理员、总版主、版主对权对下列信息进行修改、屏蔽、删除;
1、不符合相关讨论区发文规定的,将由管理人员转移到合适的版面。
2、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意图不良的,管理人员将酌情关闭或删除。
3、内容空洞、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单纯使用表情或符号的,管理人员将酌情关闭或删除。
4、同一帖子重复发表的,将由管理人员酌情删除。
5、非本地区域内的任何性质的广告内容将被删除。
6、发布过于惊怵、血腥等使人感到不安的图片,或暴露人体隐私部位的图片,将被删除。
7、争论应有理有据,凡相互攻击、辱骂等,其贴子将被关闭,严重者立即删除;经警告劝说无效,管理员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封存用户名。
8、在论坛公开他人隐私或披露能明显识别当事人身份人士的隐私或未经证实的言行。
9、其它扰乱家园论坛正常秩序的内容;
10、涉及时政等敏感话题的,管理人员有权修改或删除。
第十八条论坛管理员、总版主、版主有权对上述信息进行修改、转移、删除、屏蔽等操作;凡违反规定发布上述信息者,论坛视情节轻重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封ID、注销ID等处理,直至交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ID管理和发帖规则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以及各版版规。 第四章 隐私权保护
第二十条保护用户隐私;家园论坛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司法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太湖家园网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请勿在论坛公开发布他人的隐私信息及个人资料,否则可能会给论坛和其他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违反者将由管理人员酌情处理。
第五章 版权申明
第二十二条家园论坛所有注册用户观点均不代表太湖家园网和家园论坛立场,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第二十三条家园论坛所有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家园论坛有权将在本论坛发布的信息用于其他非商业用途,包括家园网主站、电子期刊、平面出版等。用于商业用途时,家园论坛将获得作者同意并且按照同行业的稿费标准支付报酬后,才会予以使用。
第二十四条用户转贴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第二十五条论坛根据版面管理需要有权删除转帖;
第二十六条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图片及其它作品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出处为“太湖家园网”或“bbs.thhome.net”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原作者的同意,不得未经作者同意而剽窃、引用本社区的任何版权作品。
3.任何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 免责声明
第二十七条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家园论坛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家园论坛适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太湖家园网以及家园论坛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八条家园论坛不担保论坛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论坛服务不会中断,对论坛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第二十九条家园论坛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十条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太湖家园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论坛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家园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家园论坛有权根据论坛发展需要可对本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家园论坛享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四条家园论坛任何规定、条例与本守则冲突时,以本守则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遵照执行用户守则 第三条为享有论坛各项正当权益,论坛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规定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新浪页面上的提示完成新浪注册程序,成为家园论坛正式用户,享有论坛权益,承担论坛义务。 本帖最后由 taihulao 于 2009-10-22 00:09 编辑
严重支持! 严格遵守! 遵守执行 严格遵守用户守则 严格遵守太湖论坛用户守则。 好帖.................... 一定遵守太湖家园论坛用户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