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人在省城《站务管理》,强烈抗议版主封“关于职教命案”的帖子,22楼版主回复,这是作为版主说的话吗?
其实版主也是一个普通人,也是性情中人,如果大家都能好好说,还会有删帖一说吗?不能以高要求来要求版主,而以低要求来要求自己.
我看过那个回复,其实也只是在说明他的观点,他删帖的原因也说清楚了,言论自由,允许网友可以自由言论但也不能禁止版主的言论吧
凌晨2时14分接到报警电话,凌晨2时20分就到事发地点,六分钟就到达地点,对于太湖的出警速度,还是半夜,反正我是不信,我不知道其他网友信不信,或者有网友半夜有事打过报警电话见证了出警速度的证明一下
本帖最后由 朦胧 于 2012-3-15 17:54 编辑
删除一些内容相同的帖子属于正常管理,应该说,关于这个事件没有真正的证据在网上展示过,比如报警的通话记录、120求救电话记录、现场录像,现在有手机嘛,网吧有监控嘛,查查不是很麻烦。至于一些围观的、没有在现场只是看了网上一些帖子就主观议论事件的性质、猜测事情中一些细节的可能性或不可能性、谁应该负责。我觉得起码是不负责任的。
有人说,在网上发帖子要求那个那个公布真相,但是,有些网友公开说,不相信有关部门的回复,怎么办!看看法律吧,这些东西还真不是该在网上发布的,司法程序也好、行政复议也好,难道会在家园网论坛进行吗?不要责难管理、版主,我们为了谁?
这一段管理、版主天天关注网上的事态发展,网友们什么都敢讲,殊不知论坛管理员都是实名的,要对论坛不合规定的帖子负责,有些网友比较冷静、比较客观,但是也有起哄的、跟昨天大街上看热闹的一样,这类网友确确实实如小天狼星版主讲的,不是真正关心那个可怜的孩子,而是利用善良网友们的同情心和受害人的遭遇在煽动一种情绪,我们不应该推波助澜被他们利用。我们需要大家冷静思考!找出有关部门的毛病真的很重要,我们不能只看到今天,我们需要的是以后都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关键是找毛病要证据。
案件还在处理当中,看看孩子的遗容真的对家属有帮助吗?找到网吧老板就可以解决问题吗?既然在关键的时候报了警,那么我们就要相信人民警察会为民办事,家属在不影响公安机关办案的情况下,在公安部门监督处理的进展。我们广大网友也在关注事件的发展,因为将心比心,我们的孩子都要在同一块蓝天下成长!我们希望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2012年3月13日凌晨2时14分,我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电话报警,称新城东方网吧内发生打架,有人用刀子捅人。我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后,立即指令晋熙派出所值班民警处警。2时20分左右,晋熙派出所民警赶到新城东方网吧,调查得知打架是发生在网吧之外,便立即在网吧附近查找。2时24分左右,在新城高坦南路菜市场停车场附近位置,发现受伤人员陈某倒在路旁地上”6分钟出警,4分钟在网吧调查完再赶到菜场,不能不说太湖警察厉害。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所以我不相信官方的说法。
在水伊人淋雨梳风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您想表达的意思莫非是:只有死者家属有话语权,其他人发表言论都是有企图的,利用这件事在收益。那么,请问你在上面发言的企图又是什么?真不知谁在死者家属心上撒盐
我这样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发言的企图只是想说死者家属可以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事情.言论是自由的,如果你没有在这件事中受益,你紧张什么,又不是在说你
悲哀!
矮油 这几天很郁闷现在我在版主眼里是“鲁迅笔下麻木的看客、、还小小的龌蹉的。。。”
在家园网 都不敢说话了怕这位版主把我和河蟹了、、、
那个向东、、、咱坚得强哦!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2-3-14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方凯凯网友注明了他是转帖,也就是说他不是当事人,而是看到网上的帖子然后转发。
其次,人民医院和 ...
人家哪个地方不不可以说 ? 就太湖家园网不可以也不知道斑竹得到什么好处,恐怕什么都木有呵呵